法院规定不能强制亲子鉴定。个人私生活的亲子鉴定是例外。因为可以隐秘地做。如果是司法亲子鉴定,如果女人不同意,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女方做了错事,那么案件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一方亲戚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怎么办?你能强迫吗?
第一,什么是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通过科学的手段将血型和基因进行比较,判断孩子是否是亲生儿子/女儿。与传统的特里科莫纳斯相比,需要遗传、法医、生物学等领域的理论和技术,因此可靠性更高。个人识别和司法鉴定这两种情况更为常见。
亲子鉴定必须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法院不能强制收集证据。如果双方都同意写感情,就必须得到许可。
二、亲子鉴定原则
1、亲子鉴定应以双方自愿为原则。
亲子鉴定包括人际关系的变化和婚姻的稳定。因此,要求检查亲子关系的事件必须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团结,防止矛盾激化,区分情况,慎重处理。如果双方自愿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就要依法支持。
2、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必须完成相当大的证明义务。
亲子确认证是夫妻、子女及其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如果一方拒绝亲子确认检查,提出亲子确认论的一方应承担与自己主张相符的证明责任。只有申请人在行为意义上完成证明责任,有足够的理由向法官灌输内心的确信,才能请求亲子确认检查。
3、必须严格掌握妨碍证明的承认条件。
如果申请人拒绝亲子鉴定,无法确认亲子关系,则推定不利事实得到确认,提出的当事人必须是必须抚养的非婚生子女或与非婚生子女同住的父母之一。第二,申请的当事人已经完成了相应的证明责任。再次,被请求人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推翻亲子关系的存在;最后,申请人拒绝了亲子鉴定。只有具备这些条件,对他不利的事实才能推定成立。
4、人民法院在亲子鉴定中涉及证明障碍的案件应当从保护妇女和儿童利益、维护家庭和谐与稳定的原则出发。
无论原因是什么,亲子鉴定都要从保护妇女和儿童利益、维护家庭和谐与稳定的原则出发,不能冲动地做破坏家庭幸福的事。